一、离婚房产过户程序是什么
办理离婚房产变更手续的流程一般如下所示: 首先,在离婚前,双方需先行筹集好必备的文件,如拟订明确简洁的离婚协议,取得离婚证书及对应房产证,以及各自的身份证明各项资料。
其次,持备齐这些资料,前往房地产所在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去递交申请并填写详细的申请表格。
紧接着,由该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我们递交的所有材料依次进行严格审查,核实无误后,双方共同承担相应的税务费用。
最终,在全部手续完备之后,便可顺利完成房产变更登记,领取全新的房产证。
二、离婚房产过户是先离婚还是先过户
离婚后房产过户的执行次序探讨:是先进行离婚手续,还是先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倘若夫妻双方决定解除婚姻关系,则需要首先办理离婚手续,然后再进行相关房地产的过户程序。
依据我国现行法规,房屋只有在无任何法律纠纷、不受规划限制以及不涉及按揭贷款等条件时,方可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
因此,建议在完成离婚手续并核实好房屋所有权之后,由相关当事方亲自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户籍证件、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以及房地产权属证明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过户事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但是对方钱未到位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是否必须双方同时出席?然而,对方尚未支付应付款项 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并非强制要求夫妻双方同时出席。
夫妻双方只需携带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以及离婚证书、就婚姻关系达成的共识性文档以及房屋的所有权证明文书等相关文件前往公正机关进行转让房产的相应程序办理即可。
如其中一方因时间安排原因无法亲自莅临现场,其仍可授权他人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书,但必须经过公证机关的合法见证方可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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